重塑亲子关系裁定:如何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adminadmin 亲子鉴定一般收费多少 2024-03-28 39 0

重塑亲子关系裁定:如何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审理经过

原告诉称

原告为支持其协商请求,向本院了下列证据:

1、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身份主体适格;

被告辩称

被告夏某某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不持异议,本院对这些证据予以采纳,并作为定案依据。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肖某某与被告夏某某之间具有亲子关系。

本案征收协商费200元,由被告夏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江苏省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萍: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025)8357 7160/7280李晓燕

联系:南京建邺区雨润大街99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1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关于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欢迎阅读!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1尊敬的学校领导、各位老师:

您好,我是___级___班的___。本人在____年上半年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试中作弊,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争原则,对班级对同学对自己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学校对此给予了我相应的处分。我为自己所做的错事深感内疚,至今后悔莫及,我深知唯有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经过几个月的深刻反思与努力学习,我不仅在思想上有了提高,学习上也有了巨大的进步。现按照学校规定,特此向学校申请撤销处分。

学校的处分不仅给我敲响了警钟,而且使我幡然醒悟。让我深刻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惩罚,就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查原因,抓不足,找错误。因此这几个月以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我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的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具备了较强的纪律观念和道德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但人无完人,在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我仍然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一一改掉,力争做一名优秀的生,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更后,再一次恳请学校领导准予撤销处分。在余下的生活里,我一定会和老师、同学以及学校、社会加强沟通,逐步完善自己,保证不再让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错误再次发生。同时,我也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多多监督我、帮助我,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使我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生,为学校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特此申请,请求早日批准!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2亲爱的老师:

我是___,是九(3)班的学生。去年__被学校给予处分。

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懵懵懂懂,思想认识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我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做人应该内诚于心,外诚于人。

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但我也深深明白到,人没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所以这一段时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思想上,我重新反省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解、交流!

在纪律上,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如一的保持着严格的约束,不但遵守国家的法规,而且一丝不苟的执行校园的。纪律指示及规定,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

些是不可以做的;

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积极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学校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3尊敬的学校领导、系领导和各位老师:

您好,我是__级学生。大一的那件事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因为我无法忘记它,它就象警钟时时在提醒着我。在这些日子里我深刻体会到了考试作弊的严重性,也认识到其中的危害性,我时刻都在反省自己,我不能因此而沦落,也不能因为那样而自暴自弃。由于在大一高数1补考中找人作弊,学校给予记过处分。给学校的同学和自己带来了损失,影响极坏。

之前的我,完全是懵懵懂懂,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所以在这三学期里,痛定思痛,我认真作自我反省、努力学习,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耐心教育使我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受益颇多,思想有了提高,学习也有巨大进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按学校规定,受处分一年之后可以申请撤消处分,特此向学校申请取消处分。

平时思想懒散,没有及时纠正,终成大错,现在我深深地后悔那学期没有认真学习高数的基础知识,荒废了学业。也很后悔没有听班的警告。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改正不良习惯和纠正错误才是更根本的。处分下来之后,老师找我谈过,进行了思想交流。我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同学们也热心帮助我,使我能逐渐树立信心。在这些日子里,我都在努力的学习,为学校做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在班上,我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为班级争光。虽然我的所作所为看起来十分的渺小,但这都是我很努力的结果。在课上,我认认真真去学好老师教的每一点的知识并作好记录;课后,我也去温习课本上的知识。我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争取在考试的时候凭自己的实际能力考一个好的成绩。我的所做也只有一点:用实力来证明自己。以往做事拖拉,现在做事紧凑。原先睡觉晚、起床晚,现在基本改掉。学习之余听听音乐,松驰有度。既培养兴趣爱好,又提高了学习效率,一举多得。时时谨记光阴似箭一去不回的道理,阅读有益的书籍,拓展视野,增强学习动力。我也努力地掌握专注基础知识,以杰出优秀的人为模范,树立远大理想。抓住刚步入21世纪的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坚持错误的不能盲目随从,正确的始终不变。做一个严格要求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能无私奉献、对社会有用的人,并为实现人生目标坚持奋斗。感谢老师能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老师的教育和熏陶,感化着我向品学兼优的方向发展。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系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转眼间到了大三,也渐渐面临工作的问题了,一个背上记过处分的我,怎么也无法让我在将来的就业日子里平静下来,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从中也是吸取了教训,我在努力改正自己现在我有了较大的进步。因此,我衷心希望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4尊敬的学校领导、各位老师:

我是__学院会计电算化专注2班的学生,我叫__。我于20__年_月_日在学校组织的__学年第_学期期末考试中,违反了考场管理规定,夹带小抄企图作弊,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并在同学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上述事实以及浙江树人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我被浙江树人于二0__年_月_日被学校给与了__处分。

认真的考虑这次作弊事件中我所犯下的错误,个错误:我在那么多人的帮助下,没有将老师所教授的课程学习好;第二个错误:在没有学好专注课的情况下,我不是通过努力补习而是采取投机取巧的方式来应付考试,忽视学校的校规校纪。

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我深深的谴责着自己的所做所为,反思了自己之前对待生活、对待学习的态度和观念,潜心地从自己身上找缺点、查不足;事实上,这一年多以来,我也按老师同学们的希望在努力着,并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向着那些优秀的学生看齐。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认真的对待,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常和优秀的同学交流!积极参加校系的活动,以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进行着生涯的每一步。

现在的我已经在一家单位进行实习,更是深刻的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要是没有老师及时的发现,没有老师的谆谆教诲,没有同学们老师们的监督和帮助,我想此刻我的很难胜任这份工作,我的前途将一片黑暗!

再次感谢老师们对我的教诲,我会在即将来临的人生新阶段迈出自信的步。希望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5尊敬的院领导:

我是__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注的学生,名字叫___,学是______。本人曾在__年__月份因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给予我相应的警告处分。

经过这一年多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贪玩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

这段时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思想上,我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认真学习自己的专注知识,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也为自己步入社会的时候,能为社会做一份有用的贡献;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

以上是我在这段时间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对于这次事件,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

此致

敬礼!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2

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取得婚姻证书,方能确立或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条

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婚姻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保护。

申请结婚、离婚或复婚登记的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有关单位应协助婚姻登记机关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关

第四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区人民政策和乡、镇人民政策。

上海民政局主管本的婚姻登记工作。

第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贯彻执行和婚姻登记办法,通过婚姻登记,保障合法婚姻关系的确立或解除,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制度。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任务是:

(一)依法办理结婚、离婚和复婚登记;

(二)受理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并负责查核和上报工作;

(四)对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进行和晚婚、计划生育以及勤俭办婚事等宣传教育;

(五)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上交工作;

(六)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并在本辖区内公布。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每星期不得少于一天。

第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婚姻登记员,其中乡、镇婚姻登记员应由民政助理担任,并可视需要增设由其他兼任的婚姻登记员。

第九条

婚姻登记员必须由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担任。

非婚姻登记员不得直接承办婚姻登记。

第十条

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要求:

(一)熟悉、婚姻登记办法以及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礼貌待人;

(四)工作认真负责,不草率,不拖拉。

第四章结婚登记

第十一条 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亲友、安康或其他人代办。

双方户口均不在本,但一方的父母户口在本的,可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须提供能反映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当事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的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或本镇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的公章;

(三)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认定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明;

(四)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

婚姻状况证明应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以及双方不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

离过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应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下同)。

第十三条 现役申请结婚登记,须持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无部队开具的证明的,可持当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十四条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出国留学人员要求在国内结婚的,可到本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当事人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结婚登记,除应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集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自费

出国留学人员申请结婚登记,应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留学前已达婚龄的,还须持原单位、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在本申请结婚登记的,除应持本人护照外,应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或去港澳前已达婚龄的,须持原单位、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结婚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在其离婚证件上注明再次结婚的日期和另一方姓名,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交还当事人。

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八条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应查明原因。对确已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经疏导无效,当事人仍不能取得所需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将调查和联

系的情况在结婚申请书中注明,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十九条 申请结婚的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结婚,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六)法院判决离婚尚未生效的。

第五章离婚登记

第二十条 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在外省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的,可到本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安康或其他人代办。

第二十一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现役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在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领取离婚证;逾期不办理离婚手续,或逾期不领取离婚证,除有特殊情况外,即作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结案。

第二十四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和分居条件达不成协议的;

(三)一方系无行为能力的;

(四)双方户口均不在本的。

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以后,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自行同居的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的,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且当事人双方能达成新的协议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变更。

离婚变更协议书须经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生效。离婚变更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查,并在原离婚登记档案内记载。

变更协议一般只受理一次,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六章复婚登记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的双方所持的证件、证明与申请结婚登记时相同。

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双方离婚证件。

复婚登记的结婚证和结婚申请书,应在编中注明复婚字样。

第七章档案和出证

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制度,妥善保管好婚姻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本婚姻登记档案分别由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应按年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和编目工作,并于次年季度内上交区、县民政局保管。

区、县民政局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应即移交区、县档案馆长期保管。

第二十九条 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予更换和补发。

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

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结婚出证或离婚出证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本镇申请出证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的公章;

(三)双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一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交二张;申请离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一寸单人照片二张。

第八章处罚

(一)受当事人一方或他人胁迫,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系他人冒名顶替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的。

(二)受当事人一方或他人胁迫诱,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的。

(一)对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双方当事人限期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办的,加倍处罚,并责令其继续补办登记手续。

(二)对双方或一方尚未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双方限期分居,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分居的,加倍处罚。

第九章附则

各项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民政局会同物价局制订。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3

关键词: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FOS

一、FOS成立基础

(一)理论基础

澳大利亚FOS成立的理论基础是20世纪9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Taylor提出的\"双峰\"理论(Twin-peaks)。[1]\"双峰\"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审慎监管目标,主要针对系统性风险监管,旨在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以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目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减少和防止金融消费者受到欺诈和不公平待遇。

(二)实践基础

澳大利亚先后成立了银行和金融服务督察机构(BFSO)、金融行业申诉服务机构(FICS)、保险督察服务机构(IOS)、信托争议处理中心(CUDRC)和保险经纪争议处理有限公司(IBD),分别处理各自领域内的金融消费者纠纷。[2]

2008 年7 月1 日,澳大利亚将银行和金融行业申诉服务机构、金融服务督察机构和保险督察服务机构合并为全国金融督察服务机构(FOS)。[3]FOS是一个独立的外部争议解决机构,由澳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批准成立。2009 年1 月1 日,澳大利亚CUDRC和IBD分别成为FOS的分支机构。

二、FOS的运作

FOS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独立、免费、公正的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服务。这种外部争议解决程序是一种与法院判决并存的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通过协商和让步解决争议而无须诉诸法庭。

(一)FOS争议处理前提条件

1、会员资格

FOS的争议解决是建立在金融服务提供者参与基础上的,即只有金融机构首先成为金融督察服务机构的成员,金融消费者与其的争议才能FOS处理。FOS的会员资格是开放的,任何在澳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申请加入。[4]目前,已有将近3800家金融机构取得FOS的会员资格。FOS的运作由其会员提供资金。

2、案件范围

FOS处理金额消费者和成为FOS会员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争议。FOS涵盖的争议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财务规划、一般保险、投资、人寿保险、贷款、基金、抵押贷款和金融经济、股票经济等方面。每种性质的争议,FOS有具体的受理条件。

(二)FOS的争议处理程序

FOS原有投诉处理规则持续到2010年7月底。原有的投诉处理规则主要是根据纠纷的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程序和规则。自2010年8月1日起,澳大利亚FOS颁布了新的指南,规定了统一适用于所有金融服务领域争议解决的规则。

新的统一争议解决规则,主要有四个步骤:

1、FOS登记

在FOS处理争议之前,申请者即金融消费者必须首先向金融服务提供商投诉,要求其解决争议。[5]如果申请人希望FOS解决争议,可以填写申请表格并发送给FOS申诉,这个表格可以在其官网进行下载。当FOS收到申请表格时,FOS会在其数据库中记录这个争议,然后将其转发给金融服务提供商并告知申请人,给金融服务提供商通过内部争端解决方法来解决争端的机会。金融服务提供商自收到争议(申请者或者FOS)之日起,FOS解决之前,有45天解决争议时间。但是,如果FOS认为争议紧急时(比如说申请人健康状况不佳),FOS可以立即进行解决。如果争议涉及财务困难与信贷额度,这个时间可能会更短。另外,在特殊情况下,金融服务提供商可以向FOS申请延长其内部争议处理的时间。

FOS登记并将争议通知至金融服务提供商时,FOS不对争议是否属于其职权管辖范围进行评估。如果规定时间内金融服务提供商没有解决争议并且申请人希望由FOS解决时,FOS将评估此争议其是否有争议的管辖权。

2、FOS受理

如果金融服务提供商通过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不能解决争端,申请人应当向FOS进一步申诉,向其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争议有关信息,申请由FOS解决其争议。[6]此时,FOS要评估争议是否在管辖范围内。如果FOS认定此争议属于其管辖范围,FOS正式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如果FOS认定其没有对此争议的管辖权,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诉请求作出管辖权的裁决。在FOS做出管辖权的裁决之前,争议双方可以向FOS陈述意见。一旦管辖权裁决做出,就是终局的,任何人没有再提出申诉的权利。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可以要求做出管辖权裁决。但是,如果金融机构认为争议不属于FOS的管辖范围,其应该向负责该争议解决的监察人员做出解释。如果金融机构的理由或者提供的额外信息改变了FOS的认定,FOS可以重新审视其是否有权解决争议。

3、调解或谈判

一旦FOS认定争议属于其管辖范围,FOS会通知金融服务提供商争议被受理并向其提供有关争议文件的副本,使得金融服务提供商知晓事实。金融服务提供商有28天时间,可以选择直接联系申请人解决争议,或者向申请人和FOS提供一份争议相关信息的答复,这意味着接受由FOS解决其争议。若金融机构没能与申请人解决争议,FOS将会审查双方提供的资料,开启解决争议的过程。FOS有一系列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了调解、谈判和裁决。

(1)调解

调解是秘密的、非正式的过程,争议双方确定并讨论相关问题,促进争议解决。调解人是FOS专注人员,调解人促进双方的讨论,协助双方平等提出自己的观点,更好的了解双方的问题,提出解决争议的方案供双方选择。

大多数调解通过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如果争端在调解阶段解决,FOS只需要记录调解结果和达成协议的细节情况。如果调解阶段争端没有得到解决,任何在调解阶段公开的信息经信息披露方同意,会被用于日后对争端的考量。

调解一般不是强制性的。如果申请人负有贷款或信贷额度,并因为财政困难,希望就不同的还款安排进行谈判,这就是所谓的\"财政困难\"争端,调解是强制性的。其他类型的争议,如果双方一致同意且FOS有管辖权,可以调解。

(2)谈判

谈判相对调解来说,随意性较大。FOS同双方讨论争端,看是否可以达成解决争端途径的协议。如果争端通过协商一致得到解决,争端其中一方要通知FOS,FOS向双方进一步确认其争端得到解决以及协商一致的具体细节。

(3)裁决

如果争端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FOS会进行其他解决程序。主要是如果FOS认为额外信息有助于进一步解决争端,或有助于双方达成一致的看法,FOS会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信息,解决争端。但是,如果争端还是没有解决,争端会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

4、裁决

调解或者协商一致仍然没有解决争端,FOS将作出裁决。大多数情况下,FOS会出具一份建议书。如果建议不能被其中一方接受,FOS将出具决定书。[7]裁决会考虑双方提供的信息,根据公平原则,考虑、可以适用的行业准则以及行业良好做法进行。

(1)建议书

建议书是依据争议做出的裁决的一种形式,由FOS主席授权做出建议书的裁判员做出。建议书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陈述裁判员关于争端的观点和看法。如果建议书的观点支持申请人,建议书会责令金融机构改正,或要求金融机构强制赔偿并规定计算赔偿的方法。

建议书对争议双方不必然具有约束力。只有在双方30天内接受建议书(或FOS批准的更长时间内),才有约束力。如果双方接受建议书,争端会以建议书形式得到解决。FOS要求申请人签署争议确认书来表明其完全和终局接受争端的解决。金融机构要受建议书的约束,除非其进行驳回。金融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签署解除责任契约(Deed of Release),并且只有在14天之内向FOS提供其副本才有效。解除责任契约必须和建议书内容一致。

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建议书,那么其没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可以在收到建议书的30日内,要求做出决定书。如果金融机构不接受建议书,争端自动进入到出具决定书阶段。对于任何一方接受建议书或者要求做出决定书的30天时间限制,可以延长,应考虑需要更多时间的原因、延误的合理性以及延迟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决定书

决定书是终局裁决。FOS没有上诉或者复审程序。申请人有权自收到决定书30日内接受或拒绝决定书(或FOS批准的更长时间)。如果申请人接受决定书,决定书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申请人不接受,决定书对金融机构不产生约束力,申请人可对金融机构采取任何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协商。但是金融机构不能做出接受或者拒绝决定书的表示。

如果决定书要求金融机构责令改正并且被申请人接受,金融机构必须执行决定书。FOS要求申请人签署争端解决确认书表明接受决定书作为终局裁决。金融机构可以在被告知申请人接受决定书之日起的14天之内要求申请人签署解除责任契约,解除责任契据必须和决定书内容一致。

三、简要评述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个系统的工程,处理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纠纷和争议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关键的一部分。澳大利亚金融监察机构透明度高,快捷高效,是一种以行业为基础的非协商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广大消费者乐于行使的救济手段\"。[8]澳大利亚的FOS投诉处理的争议解决程序完善而细致,具有独立性、中立性、统一性,为澳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的途径。这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极大了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对于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尹继志。美国与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发展研究,2012、(7)。

[2][3]邢会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及其对消费者的保护[J]。金融论坛,2009、(7)。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4

什么时候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规定,针对某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若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是持续状态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从另一角度说,有了这60日的期限,其实也等于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思考时间。是否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于大多数当事人来说,并不是个随意的决定。这60日可以用来心平气和地研究一下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以及其合法性、适当性,甚至可以用来与原作出部门进行沟通,将自己不理解与不服的地方先行与他们探讨一下,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真的存在明显的问题,很可能在这种沟通过程中就可以得到解决。

60日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规定已经写得很详细,也不难理解,但有几个关键词值得特别关注一下。

其一,申请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那么何谓“知道”?这里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法定的途径或者方式,明确地知悉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作出并了解到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实践中,海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绝大部分都有书面决定,则管理相对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应为书面决定送达之日,而非书面决定作出之日;与之相对,如果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为口头决定,则管理相对人接到口头通知之日就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特别提醒:邮寄复议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审查该申请是否在期限内,以申请人寄出的时间为准,即寄出邮戳显示的时间,因此,确保在复议申请期限内寄出材料十分关键。如果期限内无法准备好所有材料,那么先将申请书寄出,或者给复议机构打个电话,在期限内表达复议的意愿,即可“先上船,再买票”,随后补齐所有材料,不会影响受理。

到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该向谁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是实行垂直管理体系的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海关目前的管理体制简单地说分成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因此,隶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向直属海关申请复议,直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向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地说,直属海关和海关总署都设有专门的复议机构,直属海关设在法规处(),海关总署设在政法司复议处,直接向他们递交复议申请是更便捷的,可以省去行政机关内部文件流转的时耗。另外,自2001年7月起,为了方便广东省内的复议申请人,海关总署将广东省内7个直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委托广东分署法规处审理,所以如若对上述7个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向广东分署法规处申请复议。

知道该向谁申请行政复议了,是不是必须亲自登门送交申请材料呢?其实大可不必。笔者办理复议案件多年,真正与申请人面对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据我们统计,80%以上的复议案件从复议申请开始到更后的复议决定书送达,都是通过邮寄方式完成的。这是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的特色的一个具体反映,同时也是为了更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所以,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找到复议机关的通讯,将申请复议材料往信箱里一塞,就可以等待复议机关的答复了。

当然,递交复议申请的方式还有很多,如亲自到复议机关送交申请材料、传真申请复议材料至复议机关、甚至电话或当面口头进行申请都可以。随着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即将出台,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复议申请也有望实现。

这里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申请人实在弄不清应该向谁申请复议也不用紧张,把复议材料递交给自认为应该给的那个海关或者干脆就给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根据复议法的规定,这些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以后会负责向有权处理的海关转送,并且通知复议申请人。

特别提醒:如果邮寄复议申请材料,建议指名收件人为某海关法规处()或海关总署政法司复议处,这样可以更大限度地确保申请书不经无谓耽搁地递交到复议机构手中。同时,建议有条件的申请人采用挂或者特快专递等有据可查的方式递送申请材料,防止投递失误。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复议法规定口头申请,主要是考虑公民文化知识水平和知识水平的现状,保证书写困难的人也可以提起复议申请。因为在海关复议案件中极少发生口头申请的情况,这里不作赘述,主要谈书面申请。

采取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更基本也是必须的就是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从实践看,应当写清楚五项内容。

被申请人的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应当写明要求撤销或者改变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是要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行政赔偿等;同时,应当提出事实上和上的根据、理由,这部分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但并不要求申请人写得很专注、准确,只要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可。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此项事实有助于复议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进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除了上述五项内容,还有一项特别重要――申请人的联系方式(更好是电话码)。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问题,其实很可能在复议过程中起很大作用,它可以帮助复议机构在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如果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向申请人了解情况,这个电话码将为双方节省很多时间。

除了复议申请书,还有两样材料比较重要。一是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需要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需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的复印件等。二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例如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对征税决定不服的,应税单;此外,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的,还应当证明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5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联系方式;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三)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四)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五)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第二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应当通过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人民法院,并附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委托保全函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仲裁机构。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非紧急情况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执行。

(一)保全银行账户资金的,不超过被保全资金的30%;

(二)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同期场交易价格的30%;

(四)保全非上公司股权或投资权益的,不超过被保全股权或投资权益出资金额或者转让金额的30%;

(五)保全古玩、字画、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财产值估价的30%。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追加担保;拒不追加的,裁定解除保全。

第六条 保全上公司股票、债券的,申请保全人应当提供与该股票、债券场交易价格相当的财产担保。

被保全的上公司股票、债券需要及时交易处置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被保全人交易处置,并保全其变价款。但股权、债券作为争议标的的除外。

第七条 他人为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财产、担保范围、担保物的价值、担保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保全担保应当符合物权法、担保法、公隐私等有关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第八条 申请保全人可以与保险公司订立协商保全责任险合同,作为保全担保。

协商保全责任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应当确保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全人所遭受的损失得到赔偿。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具体的被保全财产。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协商保全时,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具体被保全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协商保全裁定未指明具体的保全财产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被保全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查询的财产数额和范围等事项。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请求保全的数额范围内,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询发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询发现的财产有存款、动产、股权、不动产等多种类型的,应当优先保全存款等方便变现处置的财产。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查询的被保全人财产情况,应当依法保密,除根据申请保全人的保全请求应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财产外,不得向申请保全人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协商保全、强制执行之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保全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送达当日办理登记手续;有多个保全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冻结手续,不能确定当日送达先后时间的,视为相同顺位的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据以执行的裁定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或纠正。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先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将保全财产移交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另案轮候查封法院执行:

(一)首先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消极执行,超过三个月未对保全财产采取变价处分措施的;

(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

第十九条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案件,首先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未主动移送的,另案轮候查封法院可以要求其移送。两地法院就移送保全财产发生争议的,可以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

共同的上级法院可以根据保全财产的所在地、种类及各债权数额与保全财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案件具体情况,指定执行法院并限期处分保全财产。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的隐私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和隐私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

(一)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协商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协商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四)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财产保全的解除

(一)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三)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6

隐私撤诉申请书1

申请请求:申请人于××年××月××日起诉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现申请撤回起诉。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0 年 月 日

隐私撤诉申请书2

撤诉人:王______,男,_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二组。

王______诉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策(______)___文关于拆除王______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如下:

我与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策为房屋拆迁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经人民法院和委托人反复给我学习、宣传知识和土地管理法,我终于明白了规定精神,认识到了我自己的错误,认为______乡政策对我的处理是正确的、合法的,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撤诉,接受乡人民政策的处罚,请法院准许。

此致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7

工作调动申请书是因为个人或单位的需要调动工作而向原单位写的申请。

(2)如何写作工作调动申请书

工作调动申请书的格式和“申请书”相同。但是,工作调动申请书的正文部分一般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①申请什么。也就是向领导、组织提出申请的内容。

②为什么提出申请。也就是写申请书的目的、意义以及对这件事情的认识。

③表示自己的决心和要求。这—部分要写得具体、详细,以便组织了解情况。

(3)例文

工作调动申请书

院人事处: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我希望调回家乡,就近解决工作问题。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8

(一)人民调解协议的隐私确认与其他执行力赋予方式的关系

(二)双方共同申请隐私确认模式的局限

(三)隐私确认的单方申请或移送审查

现行双方共同申请启动隐私确认程序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实现诉调对接,应当按照非讼程序法理来完善这一程序。非讼程序由单方当事人启动,实行单审原则而不实行对审原则,不存在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在非讼程序中并不出现。从逻辑上看,单方申请并不排斥双方共同申请,允许单方申请并不违背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单方当事人通过隐私确认程序获得执行名义,只要给予相对人适当的程序保障,即为正当的程序设计。现行人民调解法和隐私解释没有规定类似于其他立法例的救济性隐私审查程序,或许是因为立法采用了双方共同申请的模式,导致协议出现无效或可撤销的原因的可能性不大。在单方申请模式下,只需要留出对方当事人的救济期限,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确认调解协议无效之诉或撤销调解协议之诉,就可以给予相对人足够的程序保障。单方申请的具体程序是,一方当事人持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隐私确认,人民法院经形式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告知相对人,相对人认为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原因的,可以在收到裁定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确认裁定的法院,相对人的并不使调解协议失去执行力,但相对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中止调解协议的执行。相对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的,仍可通过再审程序寻求救济。法院经过审查作出不予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或者裁定调解协议无效的,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另行解决其实体争议事项。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的隐私审查,台湾地区的移送审查制度也是一个可以借鉴的隐私审查程序启动方式。

人民调解协议隐私审查程序规则的完善

(一)隐私审查的事件范围

(二)隐私审查标准

(三)隐私审查的文书

(四)隐私确认裁定的效力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9

本服务同意书系由手机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用户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之专用行动电话、旅充配件组等游_________手机租赁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之使用人相关条款。

第二条 契约成立

1.本同意书系指申请人在同意本使用条款前提下,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上填入必要资料,且保证所填写资料皆为真实,本公司亦同意按照约定事项行使时,本服务契约书始为生效。

2.本公司有权不同意申请人之租用申请,其情形例之如后:

(1)库存不足或其他或无法按照契约内容提供该商品之情形。

(2)申请人不支付本服务相关之费用,或曾有积欠或对本服务之推动造成困扰。

本服务受_________法管理,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并须依照本公司所提供之拨方式方可拨通电话。

第四条 租用期间

1.本服务之更低使用期限为三日,申请人原则上可于申请表格中所填入之预定回国日之次日,将手机与配件依本公司规定之方式归还。

2.本服务一经完成预约、付费、取机手续,租用申请书所记载之租借期间即不可变更。如申请人因故较申请预定日期晚出国时,本公司仍依申请人原登记日期起算租金,若因此延长使用期间,须加计租金。

第五条 租用时间的延长与加计费用

1.申请人若需延长使用期间,须于使用期间结束之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延长期间以每日租金加计,回国后以押金抵扣,若押金不足抵扣,则须缴足之。

2.申请人若未于归还预定日之前办妥本条款1项之手续,且未将本手机与配件归还时,本公司得立即采取停止通话之处置。

第六条 租用期间之计算与手机配件组之取件日及归还日

1.租用期间,以申请人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内所填入之出国预定日起,至回国预定日止。

2.原则上,归还预定日为申请人回国预定日之次日。回国后若过了归还预定日仍未归还手机与配件组时,得要求申请人支付延迟期间之租金及损害赔偿。

第七条 契约之取消

申请人在加入本服务契约后,因故取消申请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1.申请人若在出国预定日的三天前告知取消,无须支付任何手续费。

2.若在出国预定日的前二日、或前一日或当日方告知取消,一律须支付手续费_________。

3.如手机已送出:除手续费外,尚需往返运费(_________元)。

4.退机:一律由本公司联络宅配公司取件。

5.退款:扣除手续费、或运费、或加计租金,余款于提出取消确认后二周内退回至申请人所指定帐户。

第八条 解除契约

1.申请人若发生任何下列情形时,本公司得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形下,立即停止通话并解除契约,同时,申请人须立即将手机与配件归还本公司,并负担因解除契约所产生之损害及赔偿。

(1)申请人违反本契约所规定之义务事项时。

(2)违反本契约之任一条款时。

(3)发现申请人于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中所记载之内容与事实不符时。

(4)申请人之信用状况不良,经本公司判断无法继续履行契约时。

2.若于使用期间中解除契约,本公司将不归还未使用之租金、押金与赔偿费用。

第九条 本服务的费用:

1.租金:一天_________元,一星期为_________元,逾期一日加收_________元,以出租日至归还日计算,运送期间不计。

2.押金:每支_________元(信用卡授权,若手机有延迟归还、损毁、遗失等情形发生时,则进行扣款)。

3.通话费:拨打_________国内每_________秒元,拨打电话每_________秒_________元,不分时段、地区采均一费率计算。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租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2.押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3.通话费:通话明细于回国后两周内寄出,确认无误后由_________直接从申请人信用卡扣款,扣款日期于通话明细通知单告知,通话费为_________国内消费,本公司无法开立发票,但可提供_________领受书与通话明细以供报帐用。

4.其他费用:如原设定、延迟归还赔偿损失等费用,均从顾客所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由本公司开立相关发票。

第十一条 取机、还机

1.取机:填妥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付清租金,即完成本服务手续。为安排出机作业及确保权益,请立即将本申请书回传客服中心。客服人员收到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将联络出机(机场取机或免费宅配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2.还机:申请人回国后,可至_________机场_________直接还机,或更迟次日前,须将手机随身包(含手机与旅充)装入附赠牛皮纸袋内至便利商店或邮局托运寄回本公司。

第十二条 申请人的义务

申请人应谨慎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将本手机与配件使用于通讯以外之目的。

第十三条 手机与配件的遭窃、遗失、损毁之赔偿

1.本手机与配件一旦遭窃、遗失、损毁时,申请人应即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立即采取停止通话处置。自发生遭窃、遗失当日起,至申请人通知本公司为止其间之通话费用,不论其是否为申请人所用,皆需由申请人负担。

2.此外,自失窃、遗失当日起至回国预定日为止之租金与押金,仍须由申请人负担。

3.若遇本手机与配件遭窃、遗失、损毁时,申请人须支付以下金额。

(1)手机遗失或损坏赔_________元,

(2)充电器遗失或损坏赔_________元,

(3)面板损伤赔_________元,

(4)包装袋遗失赔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手机与配件的使用限制

1.本服务所使用之手机与配件仅限于_________地区使用。

2.若因下列各项限制,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时,申请人无异议,表示同意不得归责本公司:

(1)本手机的发话与受话,有被窃听的可能性。

(2)本手机在_________国内,因手机所属_________电信公司因电信设备障碍、阻断、电波覆盖、工程维修等导致电讯不能传达、通讯不良、断讯或其它无法使用的情形。

(3)本手机与配件可能有事先本公司不能预知的功能与零件临时故障的情形。

第十五条 与本公司之联系

申请人在本手机与配件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通话时,应立即与本公司联络。在发生问题时,若因申请人未立即与本公司连络所导致的损害,除本公司应负之责任外,其余不得归责本公司。

第十六条 禁止转让使用

第十七条 不担保契约

第十八条 同意管辖

本公司和申请人之间,若因本契约内容而产生协商问题时,以_________法院为审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10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职工当事人代表参加调解或仲裁应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章 企业调解

第六条 调解委员会和争议当事人参加调解活动,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对待。

调解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所需活动经费,由企业承担。

第八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检查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

仲裁委员会聘任专(兼)职仲裁员应当遵守条例第十五条和本办法的规定。专(兼)职仲裁员须由取得仲裁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之间发生管辖争议的,可以由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时,可提请共同的上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受案范围;

(三)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根据;

(四)属于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无隐私行为能力和限制隐私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职工申请仲裁由其法定人代为申诉;没有法定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对仲裁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仲裁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受理条件的,由仲裁委员会或授权仲裁委员会办公作出受理的决定。

(二)仲裁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受理条件的,由仲裁委员会办公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申诉书内容有欠缺,未载明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应当将申诉书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被诉人没有按时或者不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对本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效力的裁决发现有错误时,可以本仲裁委员会讨论;仲裁员发现裁决有错误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也可以本仲裁委员会讨论。

仲裁委员会宣布原裁决书无效后,应当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并应当自组庭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 仲裁费用

第五章 罚 则

(二)采用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挠仲裁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

(五)对仲裁、仲裁参加人、证人及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二)以及造成错案的;

(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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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亲子关系裁定:如何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策以上,城需以上)。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除外。未成年人落户

1、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乡(镇)、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未成年人投靠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夫妻投靠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老人投靠

1、老人的户籍证明。

2、老人所在单位或、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离退休回迁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离退休安置办公出具的接收置函(处以上)。投资类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本人与投资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4、在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5、本人的户籍证明。

依据: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1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关于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欢迎阅读!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1尊敬的学校领导、各位老师:

您好,我是___级___班的___。本人在____年上半年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试中作弊,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争原则,对班级对同学对自己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学校对此给予了我相应的处分。我为自己所做的错事深感内疚,至今后悔莫及,我深知唯有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经过几个月的深刻反思与努力学习,我不仅在思想上有了提高,学习上也有了巨大的进步。现按照学校规定,特此向学校申请撤销处分。

学校的处分不仅给我敲响了警钟,而且使我幡然醒悟。让我深刻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惩罚,就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查原因,抓不足,找错误。因此这几个月以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我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的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具备了较强的纪律观念和道德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但人无完人,在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我仍然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一一改掉,力争做一名优秀的生,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更后,再一次恳请学校领导准予撤销处分。在余下的生活里,我一定会和老师、同学以及学校、社会加强沟通,逐步完善自己,保证不再让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错误再次发生。同时,我也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多多监督我、帮助我,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使我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生,为学校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特此申请,请求早日批准!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2亲爱的老师:

我是___,是九(3)班的学生。去年__被学校给予处分。

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懵懵懂懂,思想认识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我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做人应该内诚于心,外诚于人。

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但我也深深明白到,人没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所以这一段时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思想上,我重新反省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解、交流!

在纪律上,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如一的保持着严格的约束,不但遵守国家的法规,而且一丝不苟的执行校园的。纪律指示及规定,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

些是不可以做的;

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积极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学校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3尊敬的学校领导、系领导和各位老师:

您好,我是__级学生。大一的那件事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因为我无法忘记它,它就象警钟时时在提醒着我。在这些日子里我深刻体会到了考试作弊的严重性,也认识到其中的危害性,我时刻都在反省自己,我不能因此而沦落,也不能因为那样而自暴自弃。由于在大一高数1补考中找人作弊,学校给予记过处分。给学校的同学和自己带来了损失,影响极坏。

之前的我,完全是懵懵懂懂,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所以在这三学期里,痛定思痛,我认真作自我反省、努力学习,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耐心教育使我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受益颇多,思想有了提高,学习也有巨大进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按学校规定,受处分一年之后可以申请撤消处分,特此向学校申请取消处分。

平时思想懒散,没有及时纠正,终成大错,现在我深深地后悔那学期没有认真学习高数的基础知识,荒废了学业。也很后悔没有听班的警告。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改正不良习惯和纠正错误才是更根本的。处分下来之后,老师找我谈过,进行了思想交流。我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同学们也热心帮助我,使我能逐渐树立信心。在这些日子里,我都在努力的学习,为学校做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在班上,我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为班级争光。虽然我的所作所为看起来十分的渺小,但这都是我很努力的结果。在课上,我认认真真去学好老师教的每一点的知识并作好记录;课后,我也去温习课本上的知识。我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争取在考试的时候凭自己的实际能力考一个好的成绩。我的所做也只有一点:用实力来证明自己。以往做事拖拉,现在做事紧凑。原先睡觉晚、起床晚,现在基本改掉。学习之余听听音乐,松驰有度。既培养兴趣爱好,又提高了学习效率,一举多得。时时谨记光阴似箭一去不回的道理,阅读有益的书籍,拓展视野,增强学习动力。我也努力地掌握专注基础知识,以杰出优秀的人为模范,树立远大理想。抓住刚步入21世纪的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坚持错误的不能盲目随从,正确的始终不变。做一个严格要求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能无私奉献、对社会有用的人,并为实现人生目标坚持奋斗。感谢老师能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老师的教育和熏陶,感化着我向品学兼优的方向发展。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系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转眼间到了大三,也渐渐面临工作的问题了,一个背上记过处分的我,怎么也无法让我在将来的就业日子里平静下来,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从中也是吸取了教训,我在努力改正自己现在我有了较大的进步。因此,我衷心希望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4尊敬的学校领导、各位老师:

我是__学院会计电算化专注2班的学生,我叫__。我于20__年_月_日在学校组织的__学年第_学期期末考试中,违反了考场管理规定,夹带小抄企图作弊,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并在同学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上述事实以及浙江树人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我被浙江树人于二0__年_月_日被学校给与了__处分。

认真的考虑这次作弊事件中我所犯下的错误,个错误:我在那么多人的帮助下,没有将老师所教授的课程学习好;第二个错误:在没有学好专注课的情况下,我不是通过努力补习而是采取投机取巧的方式来应付考试,忽视学校的校规校纪。

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我深深的谴责着自己的所做所为,反思了自己之前对待生活、对待学习的态度和观念,潜心地从自己身上找缺点、查不足;事实上,这一年多以来,我也按老师同学们的希望在努力着,并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向着那些优秀的学生看齐。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认真的对待,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常和优秀的同学交流!积极参加校系的活动,以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进行着生涯的每一步。

现在的我已经在一家单位进行实习,更是深刻的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要是没有老师及时的发现,没有老师的谆谆教诲,没有同学们老师们的监督和帮助,我想此刻我的很难胜任这份工作,我的前途将一片黑暗!

再次感谢老师们对我的教诲,我会在即将来临的人生新阶段迈出自信的步。希望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5尊敬的院领导:

我是__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注的学生,名字叫___,学是______。本人曾在__年__月份因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给予我相应的警告处分。

经过这一年多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贪玩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

这段时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思想上,我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认真学习自己的专注知识,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也为自己步入社会的时候,能为社会做一份有用的贡献;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

以上是我在这段时间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对于这次事件,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

此致

敬礼!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2

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取得婚姻证书,方能确立或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条

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婚姻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保护。

申请结婚、离婚或复婚登记的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有关单位应协助婚姻登记机关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关

第四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区人民政策和乡、镇人民政策。

上海民政局主管本的婚姻登记工作。

第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贯彻执行和婚姻登记办法,通过婚姻登记,保障合法婚姻关系的确立或解除,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制度。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任务是:

(一)依法办理结婚、离婚和复婚登记;

(二)受理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并负责查核和上报工作;

(四)对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进行和晚婚、计划生育以及勤俭办婚事等宣传教育;

(五)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上交工作;

(六)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并在本辖区内公布。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每星期不得少于一天。

第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婚姻登记员,其中乡、镇婚姻登记员应由民政助理担任,并可视需要增设由其他兼任的婚姻登记员。

第九条

婚姻登记员必须由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担任。

非婚姻登记员不得直接承办婚姻登记。

第十条

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要求:

(一)熟悉、婚姻登记办法以及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礼貌待人;

(四)工作认真负责,不草率,不拖拉。

第四章结婚登记

第十一条 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亲友、安康或其他人代办。

双方户口均不在本,但一方的父母户口在本的,可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须提供能反映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当事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的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或本镇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的公章;

(三)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认定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明;

(四)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

婚姻状况证明应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以及双方不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

离过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应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下同)。

第十三条 现役申请结婚登记,须持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无部队开具的证明的,可持当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十四条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出国留学人员要求在国内结婚的,可到本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当事人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结婚登记,除应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集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自费

出国留学人员申请结婚登记,应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留学前已达婚龄的,还须持原单位、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在本申请结婚登记的,除应持本人护照外,应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或去港澳前已达婚龄的,须持原单位、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结婚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在其离婚证件上注明再次结婚的日期和另一方姓名,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交还当事人。

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八条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应查明原因。对确已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经疏导无效,当事人仍不能取得所需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将调查和联

系的情况在结婚申请书中注明,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十九条 申请结婚的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结婚,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六)法院判决离婚尚未生效的。

第五章离婚登记

第二十条 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在外省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的,可到本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安康或其他人代办。

第二十一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现役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在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领取离婚证;逾期不办理离婚手续,或逾期不领取离婚证,除有特殊情况外,即作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结案。

第二十四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和分居条件达不成协议的;

(三)一方系无行为能力的;

(四)双方户口均不在本的。

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以后,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自行同居的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的,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且当事人双方能达成新的协议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变更。

离婚变更协议书须经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生效。离婚变更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查,并在原离婚登记档案内记载。

变更协议一般只受理一次,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六章复婚登记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的双方所持的证件、证明与申请结婚登记时相同。

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双方离婚证件。

复婚登记的结婚证和结婚申请书,应在编中注明复婚字样。

第七章档案和出证

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制度,妥善保管好婚姻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本婚姻登记档案分别由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应按年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和编目工作,并于次年季度内上交区、县民政局保管。

区、县民政局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应即移交区、县档案馆长期保管。

第二十九条 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予更换和补发。

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

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结婚出证或离婚出证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本镇申请出证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的公章;

(三)双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一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交二张;申请离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一寸单人照片二张。

第八章处罚

(一)受当事人一方或他人胁迫,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系他人冒名顶替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的。

(二)受当事人一方或他人胁迫诱,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的。

(一)对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双方当事人限期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办的,加倍处罚,并责令其继续补办登记手续。

(二)对双方或一方尚未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双方限期分居,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分居的,加倍处罚。

第九章附则

各项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民政局会同物价局制订。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3

关键词: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FOS

一、FOS成立基础

(一)理论基础

澳大利亚FOS成立的理论基础是20世纪9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Taylor提出的\"双峰\"理论(Twin-peaks)。[1]\"双峰\"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审慎监管目标,主要针对系统性风险监管,旨在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以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目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减少和防止金融消费者受到欺诈和不公平待遇。

(二)实践基础

澳大利亚先后成立了银行和金融服务督察机构(BFSO)、金融行业申诉服务机构(FICS)、保险督察服务机构(IOS)、信托争议处理中心(CUDRC)和保险经纪争议处理有限公司(IBD),分别处理各自领域内的金融消费者纠纷。[2]

2008 年7 月1 日,澳大利亚将银行和金融行业申诉服务机构、金融服务督察机构和保险督察服务机构合并为全国金融督察服务机构(FOS)。[3]FOS是一个独立的外部争议解决机构,由澳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批准成立。2009 年1 月1 日,澳大利亚CUDRC和IBD分别成为FOS的分支机构。

二、FOS的运作

FOS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独立、免费、公正的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服务。这种外部争议解决程序是一种与法院判决并存的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通过协商和让步解决争议而无须诉诸法庭。

(一)FOS争议处理前提条件

1、会员资格

FOS的争议解决是建立在金融服务提供者参与基础上的,即只有金融机构首先成为金融督察服务机构的成员,金融消费者与其的争议才能FOS处理。FOS的会员资格是开放的,任何在澳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申请加入。[4]目前,已有将近3800家金融机构取得FOS的会员资格。FOS的运作由其会员提供资金。

2、案件范围

FOS处理金额消费者和成为FOS会员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争议。FOS涵盖的争议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财务规划、一般保险、投资、人寿保险、贷款、基金、抵押贷款和金融经济、股票经济等方面。每种性质的争议,FOS有具体的受理条件。

(二)FOS的争议处理程序

FOS原有投诉处理规则持续到2010年7月底。原有的投诉处理规则主要是根据纠纷的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程序和规则。自2010年8月1日起,澳大利亚FOS颁布了新的指南,规定了统一适用于所有金融服务领域争议解决的规则。

新的统一争议解决规则,主要有四个步骤:

1、FOS登记

在FOS处理争议之前,申请者即金融消费者必须首先向金融服务提供商投诉,要求其解决争议。[5]如果申请人希望FOS解决争议,可以填写申请表格并发送给FOS申诉,这个表格可以在其官网进行下载。当FOS收到申请表格时,FOS会在其数据库中记录这个争议,然后将其转发给金融服务提供商并告知申请人,给金融服务提供商通过内部争端解决方法来解决争端的机会。金融服务提供商自收到争议(申请者或者FOS)之日起,FOS解决之前,有45天解决争议时间。但是,如果FOS认为争议紧急时(比如说申请人健康状况不佳),FOS可以立即进行解决。如果争议涉及财务困难与信贷额度,这个时间可能会更短。另外,在特殊情况下,金融服务提供商可以向FOS申请延长其内部争议处理的时间。

FOS登记并将争议通知至金融服务提供商时,FOS不对争议是否属于其职权管辖范围进行评估。如果规定时间内金融服务提供商没有解决争议并且申请人希望由FOS解决时,FOS将评估此争议其是否有争议的管辖权。

2、FOS受理

如果金融服务提供商通过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不能解决争端,申请人应当向FOS进一步申诉,向其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争议有关信息,申请由FOS解决其争议。[6]此时,FOS要评估争议是否在管辖范围内。如果FOS认定此争议属于其管辖范围,FOS正式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如果FOS认定其没有对此争议的管辖权,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诉请求作出管辖权的裁决。在FOS做出管辖权的裁决之前,争议双方可以向FOS陈述意见。一旦管辖权裁决做出,就是终局的,任何人没有再提出申诉的权利。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可以要求做出管辖权裁决。但是,如果金融机构认为争议不属于FOS的管辖范围,其应该向负责该争议解决的监察人员做出解释。如果金融机构的理由或者提供的额外信息改变了FOS的认定,FOS可以重新审视其是否有权解决争议。

3、调解或谈判

一旦FOS认定争议属于其管辖范围,FOS会通知金融服务提供商争议被受理并向其提供有关争议文件的副本,使得金融服务提供商知晓事实。金融服务提供商有28天时间,可以选择直接联系申请人解决争议,或者向申请人和FOS提供一份争议相关信息的答复,这意味着接受由FOS解决其争议。若金融机构没能与申请人解决争议,FOS将会审查双方提供的资料,开启解决争议的过程。FOS有一系列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了调解、谈判和裁决。

(1)调解

调解是秘密的、非正式的过程,争议双方确定并讨论相关问题,促进争议解决。调解人是FOS专注人员,调解人促进双方的讨论,协助双方平等提出自己的观点,更好的了解双方的问题,提出解决争议的方案供双方选择。

大多数调解通过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如果争端在调解阶段解决,FOS只需要记录调解结果和达成协议的细节情况。如果调解阶段争端没有得到解决,任何在调解阶段公开的信息经信息披露方同意,会被用于日后对争端的考量。

调解一般不是强制性的。如果申请人负有贷款或信贷额度,并因为财政困难,希望就不同的还款安排进行谈判,这就是所谓的\"财政困难\"争端,调解是强制性的。其他类型的争议,如果双方一致同意且FOS有管辖权,可以调解。

(2)谈判

谈判相对调解来说,随意性较大。FOS同双方讨论争端,看是否可以达成解决争端途径的协议。如果争端通过协商一致得到解决,争端其中一方要通知FOS,FOS向双方进一步确认其争端得到解决以及协商一致的具体细节。

(3)裁决

如果争端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FOS会进行其他解决程序。主要是如果FOS认为额外信息有助于进一步解决争端,或有助于双方达成一致的看法,FOS会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信息,解决争端。但是,如果争端还是没有解决,争端会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

4、裁决

调解或者协商一致仍然没有解决争端,FOS将作出裁决。大多数情况下,FOS会出具一份建议书。如果建议不能被其中一方接受,FOS将出具决定书。[7]裁决会考虑双方提供的信息,根据公平原则,考虑、可以适用的行业准则以及行业良好做法进行。

(1)建议书

建议书是依据争议做出的裁决的一种形式,由FOS主席授权做出建议书的裁判员做出。建议书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陈述裁判员关于争端的观点和看法。如果建议书的观点支持申请人,建议书会责令金融机构改正,或要求金融机构强制赔偿并规定计算赔偿的方法。

建议书对争议双方不必然具有约束力。只有在双方30天内接受建议书(或FOS批准的更长时间内),才有约束力。如果双方接受建议书,争端会以建议书形式得到解决。FOS要求申请人签署争议确认书来表明其完全和终局接受争端的解决。金融机构要受建议书的约束,除非其进行驳回。金融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签署解除责任契约(Deed of Release),并且只有在14天之内向FOS提供其副本才有效。解除责任契约必须和建议书内容一致。

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建议书,那么其没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可以在收到建议书的30日内,要求做出决定书。如果金融机构不接受建议书,争端自动进入到出具决定书阶段。对于任何一方接受建议书或者要求做出决定书的30天时间限制,可以延长,应考虑需要更多时间的原因、延误的合理性以及延迟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决定书

决定书是终局裁决。FOS没有上诉或者复审程序。申请人有权自收到决定书30日内接受或拒绝决定书(或FOS批准的更长时间)。如果申请人接受决定书,决定书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申请人不接受,决定书对金融机构不产生约束力,申请人可对金融机构采取任何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协商。但是金融机构不能做出接受或者拒绝决定书的表示。

如果决定书要求金融机构责令改正并且被申请人接受,金融机构必须执行决定书。FOS要求申请人签署争端解决确认书表明接受决定书作为终局裁决。金融机构可以在被告知申请人接受决定书之日起的14天之内要求申请人签署解除责任契约,解除责任契据必须和决定书内容一致。

三、简要评述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个系统的工程,处理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纠纷和争议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关键的一部分。澳大利亚金融监察机构透明度高,快捷高效,是一种以行业为基础的非协商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广大消费者乐于行使的救济手段\"。[8]澳大利亚的FOS投诉处理的争议解决程序完善而细致,具有独立性、中立性、统一性,为澳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的途径。这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极大了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对于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尹继志。美国与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发展研究,2012、(7)。

[2][3]邢会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及其对消费者的保护[J]。金融论坛,2009、(7)。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4

什么时候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规定,针对某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若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是持续状态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从另一角度说,有了这60日的期限,其实也等于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思考时间。是否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于大多数当事人来说,并不是个随意的决定。这60日可以用来心平气和地研究一下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以及其合法性、适当性,甚至可以用来与原作出部门进行沟通,将自己不理解与不服的地方先行与他们探讨一下,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真的存在明显的问题,很可能在这种沟通过程中就可以得到解决。

60日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规定已经写得很详细,也不难理解,但有几个关键词值得特别关注一下。

其一,申请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那么何谓“知道”?这里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法定的途径或者方式,明确地知悉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作出并了解到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实践中,海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绝大部分都有书面决定,则管理相对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应为书面决定送达之日,而非书面决定作出之日;与之相对,如果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为口头决定,则管理相对人接到口头通知之日就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特别提醒:邮寄复议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审查该申请是否在期限内,以申请人寄出的时间为准,即寄出邮戳显示的时间,因此,确保在复议申请期限内寄出材料十分关键。如果期限内无法准备好所有材料,那么先将申请书寄出,或者给复议机构打个电话,在期限内表达复议的意愿,即可“先上船,再买票”,随后补齐所有材料,不会影响受理。

到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该向谁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是实行垂直管理体系的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海关目前的管理体制简单地说分成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因此,隶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向直属海关申请复议,直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向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地说,直属海关和海关总署都设有专门的复议机构,直属海关设在法规处(),海关总署设在政法司复议处,直接向他们递交复议申请是更便捷的,可以省去行政机关内部文件流转的时耗。另外,自2001年7月起,为了方便广东省内的复议申请人,海关总署将广东省内7个直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委托广东分署法规处审理,所以如若对上述7个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向广东分署法规处申请复议。

知道该向谁申请行政复议了,是不是必须亲自登门送交申请材料呢?其实大可不必。笔者办理复议案件多年,真正与申请人面对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据我们统计,80%以上的复议案件从复议申请开始到更后的复议决定书送达,都是通过邮寄方式完成的。这是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的特色的一个具体反映,同时也是为了更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所以,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找到复议机关的通讯,将申请复议材料往信箱里一塞,就可以等待复议机关的答复了。

当然,递交复议申请的方式还有很多,如亲自到复议机关送交申请材料、传真申请复议材料至复议机关、甚至电话或当面口头进行申请都可以。随着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即将出台,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复议申请也有望实现。

这里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申请人实在弄不清应该向谁申请复议也不用紧张,把复议材料递交给自认为应该给的那个海关或者干脆就给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根据复议法的规定,这些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以后会负责向有权处理的海关转送,并且通知复议申请人。

特别提醒:如果邮寄复议申请材料,建议指名收件人为某海关法规处()或海关总署政法司复议处,这样可以更大限度地确保申请书不经无谓耽搁地递交到复议机构手中。同时,建议有条件的申请人采用挂或者特快专递等有据可查的方式递送申请材料,防止投递失误。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复议法规定口头申请,主要是考虑公民文化知识水平和知识水平的现状,保证书写困难的人也可以提起复议申请。因为在海关复议案件中极少发生口头申请的情况,这里不作赘述,主要谈书面申请。

采取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更基本也是必须的就是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从实践看,应当写清楚五项内容。

被申请人的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应当写明要求撤销或者改变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是要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行政赔偿等;同时,应当提出事实上和上的根据、理由,这部分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但并不要求申请人写得很专注、准确,只要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可。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此项事实有助于复议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进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除了上述五项内容,还有一项特别重要――申请人的联系方式(更好是电话码)。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问题,其实很可能在复议过程中起很大作用,它可以帮助复议机构在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如果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向申请人了解情况,这个电话码将为双方节省很多时间。

除了复议申请书,还有两样材料比较重要。一是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需要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需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的复印件等。二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例如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对征税决定不服的,应税单;此外,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的,还应当证明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5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联系方式;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三)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四)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五)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第二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应当通过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人民法院,并附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委托保全函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仲裁机构。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非紧急情况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执行。

(一)保全银行账户资金的,不超过被保全资金的30%;

(二)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同期场交易价格的30%;

(四)保全非上公司股权或投资权益的,不超过被保全股权或投资权益出资金额或者转让金额的30%;

(五)保全古玩、字画、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财产值估价的30%。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追加担保;拒不追加的,裁定解除保全。

第六条 保全上公司股票、债券的,申请保全人应当提供与该股票、债券场交易价格相当的财产担保。

被保全的上公司股票、债券需要及时交易处置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被保全人交易处置,并保全其变价款。但股权、债券作为争议标的的除外。

第七条 他人为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财产、担保范围、担保物的价值、担保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保全担保应当符合物权法、担保法、公隐私等有关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第八条 申请保全人可以与保险公司订立协商保全责任险合同,作为保全担保。

协商保全责任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应当确保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全人所遭受的损失得到赔偿。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三)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具体的被保全财产。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协商保全时,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具体被保全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协商保全裁定未指明具体的保全财产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被保全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查询的财产数额和范围等事项。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请求保全的数额范围内,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询发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询发现的财产有存款、动产、股权、不动产等多种类型的,应当优先保全存款等方便变现处置的财产。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查询的被保全人财产情况,应当依法保密,除根据申请保全人的保全请求应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财产外,不得向申请保全人泄露被保全人其他财产信息,也不得在协商保全、强制执行之外使用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需要有关单位协助办理登记手续的,有关单位应当在保全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送达当日办理登记手续;有多个保全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的应当按照送达的时间先后办理冻结手续,不能确定当日送达先后时间的,视为相同顺位的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据以执行的裁定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或纠正。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先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将保全财产移交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另案轮候查封法院执行:

(一)首先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消极执行,超过三个月未对保全财产采取变价处分措施的;

(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

第十九条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案件,首先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未主动移送的,另案轮候查封法院可以要求其移送。两地法院就移送保全财产发生争议的,可以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该财产的执行法院。

共同的上级法院可以根据保全财产的所在地、种类及各债权数额与保全财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案件具体情况,指定执行法院并限期处分保全财产。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的隐私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和隐私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

(一)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协商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协商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四)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财产保全的解除

(一)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三)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6

隐私撤诉申请书1

申请请求:申请人于××年××月××日起诉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现申请撤回起诉。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0 年 月 日

隐私撤诉申请书2

撤诉人:王______,男,_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二组。

王______诉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策(______)___文关于拆除王______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如下:

我与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策为房屋拆迁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经人民法院和委托人反复给我学习、宣传知识和土地管理法,我终于明白了规定精神,认识到了我自己的错误,认为______乡政策对我的处理是正确的、合法的,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撤诉,接受乡人民政策的处罚,请法院准许。

此致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7

工作调动申请书是因为个人或单位的需要调动工作而向原单位写的申请。

(2)如何写作工作调动申请书

工作调动申请书的格式和“申请书”相同。但是,工作调动申请书的正文部分一般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①申请什么。也就是向领导、组织提出申请的内容。

②为什么提出申请。也就是写申请书的目的、意义以及对这件事情的认识。

③表示自己的决心和要求。这—部分要写得具体、详细,以便组织了解情况。

(3)例文

工作调动申请书

院人事处: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我希望调回家乡,就近解决工作问题。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8

(一)人民调解协议的隐私确认与其他执行力赋予方式的关系

(二)双方共同申请隐私确认模式的局限

(三)隐私确认的单方申请或移送审查

现行双方共同申请启动隐私确认程序存在缺陷,不利于有效实现诉调对接,应当按照非讼程序法理来完善这一程序。非讼程序由单方当事人启动,实行单审原则而不实行对审原则,不存在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在非讼程序中并不出现。从逻辑上看,单方申请并不排斥双方共同申请,允许单方申请并不违背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单方当事人通过隐私确认程序获得执行名义,只要给予相对人适当的程序保障,即为正当的程序设计。现行人民调解法和隐私解释没有规定类似于其他立法例的救济性隐私审查程序,或许是因为立法采用了双方共同申请的模式,导致协议出现无效或可撤销的原因的可能性不大。在单方申请模式下,只需要留出对方当事人的救济期限,规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确认调解协议无效之诉或撤销调解协议之诉,就可以给予相对人足够的程序保障。单方申请的具体程序是,一方当事人持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隐私确认,人民法院经形式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告知相对人,相对人认为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原因的,可以在收到裁定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确认裁定的法院,相对人的并不使调解协议失去执行力,但相对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定中止调解协议的执行。相对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的,仍可通过再审程序寻求救济。法院经过审查作出不予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或者裁定调解协议无效的,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另行解决其实体争议事项。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的隐私审查,台湾地区的移送审查制度也是一个可以借鉴的隐私审查程序启动方式。

人民调解协议隐私审查程序规则的完善

(一)隐私审查的事件范围

(二)隐私审查标准

(三)隐私审查的文书

(四)隐私确认裁定的效力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9

本服务同意书系由手机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用户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之专用行动电话、旅充配件组等游_________手机租赁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之使用人相关条款。

第二条 契约成立

1.本同意书系指申请人在同意本使用条款前提下,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上填入必要资料,且保证所填写资料皆为真实,本公司亦同意按照约定事项行使时,本服务契约书始为生效。

2.本公司有权不同意申请人之租用申请,其情形例之如后:

(1)库存不足或其他或无法按照契约内容提供该商品之情形。

(2)申请人不支付本服务相关之费用,或曾有积欠或对本服务之推动造成困扰。

本服务受_________法管理,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并须依照本公司所提供之拨方式方可拨通电话。

第四条 租用期间

1.本服务之更低使用期限为三日,申请人原则上可于申请表格中所填入之预定回国日之次日,将手机与配件依本公司规定之方式归还。

2.本服务一经完成预约、付费、取机手续,租用申请书所记载之租借期间即不可变更。如申请人因故较申请预定日期晚出国时,本公司仍依申请人原登记日期起算租金,若因此延长使用期间,须加计租金。

第五条 租用时间的延长与加计费用

1.申请人若需延长使用期间,须于使用期间结束之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延长期间以每日租金加计,回国后以押金抵扣,若押金不足抵扣,则须缴足之。

2.申请人若未于归还预定日之前办妥本条款1项之手续,且未将本手机与配件归还时,本公司得立即采取停止通话之处置。

第六条 租用期间之计算与手机配件组之取件日及归还日

1.租用期间,以申请人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内所填入之出国预定日起,至回国预定日止。

2.原则上,归还预定日为申请人回国预定日之次日。回国后若过了归还预定日仍未归还手机与配件组时,得要求申请人支付延迟期间之租金及损害赔偿。

第七条 契约之取消

申请人在加入本服务契约后,因故取消申请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1.申请人若在出国预定日的三天前告知取消,无须支付任何手续费。

2.若在出国预定日的前二日、或前一日或当日方告知取消,一律须支付手续费_________。

3.如手机已送出:除手续费外,尚需往返运费(_________元)。

4.退机:一律由本公司联络宅配公司取件。

5.退款:扣除手续费、或运费、或加计租金,余款于提出取消确认后二周内退回至申请人所指定帐户。

第八条 解除契约

1.申请人若发生任何下列情形时,本公司得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形下,立即停止通话并解除契约,同时,申请人须立即将手机与配件归还本公司,并负担因解除契约所产生之损害及赔偿。

(1)申请人违反本契约所规定之义务事项时。

(2)违反本契约之任一条款时。

(3)发现申请人于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中所记载之内容与事实不符时。

(4)申请人之信用状况不良,经本公司判断无法继续履行契约时。

2.若于使用期间中解除契约,本公司将不归还未使用之租金、押金与赔偿费用。

第九条 本服务的费用:

1.租金:一天_________元,一星期为_________元,逾期一日加收_________元,以出租日至归还日计算,运送期间不计。

2.押金:每支_________元(信用卡授权,若手机有延迟归还、损毁、遗失等情形发生时,则进行扣款)。

3.通话费:拨打_________国内每_________秒元,拨打电话每_________秒_________元,不分时段、地区采均一费率计算。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租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2.押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3.通话费:通话明细于回国后两周内寄出,确认无误后由_________直接从申请人信用卡扣款,扣款日期于通话明细通知单告知,通话费为_________国内消费,本公司无法开立发票,但可提供_________领受书与通话明细以供报帐用。

4.其他费用:如原设定、延迟归还赔偿损失等费用,均从顾客所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由本公司开立相关发票。

第十一条 取机、还机

1.取机:填妥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付清租金,即完成本服务手续。为安排出机作业及确保权益,请立即将本申请书回传客服中心。客服人员收到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将联络出机(机场取机或免费宅配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2.还机:申请人回国后,可至_________机场_________直接还机,或更迟次日前,须将手机随身包(含手机与旅充)装入附赠牛皮纸袋内至便利商店或邮局托运寄回本公司。

第十二条 申请人的义务

申请人应谨慎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将本手机与配件使用于通讯以外之目的。

第十三条 手机与配件的遭窃、遗失、损毁之赔偿

1.本手机与配件一旦遭窃、遗失、损毁时,申请人应即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立即采取停止通话处置。自发生遭窃、遗失当日起,至申请人通知本公司为止其间之通话费用,不论其是否为申请人所用,皆需由申请人负担。

2.此外,自失窃、遗失当日起至回国预定日为止之租金与押金,仍须由申请人负担。

3.若遇本手机与配件遭窃、遗失、损毁时,申请人须支付以下金额。

(1)手机遗失或损坏赔_________元,

(2)充电器遗失或损坏赔_________元,

(3)面板损伤赔_________元,

(4)包装袋遗失赔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手机与配件的使用限制

1.本服务所使用之手机与配件仅限于_________地区使用。

2.若因下列各项限制,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时,申请人无异议,表示同意不得归责本公司:

(1)本手机的发话与受话,有被窃听的可能性。

(2)本手机在_________国内,因手机所属_________电信公司因电信设备障碍、阻断、电波覆盖、工程维修等导致电讯不能传达、通讯不良、断讯或其它无法使用的情形。

(3)本手机与配件可能有事先本公司不能预知的功能与零件临时故障的情形。

第十五条 与本公司之联系

申请人在本手机与配件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通话时,应立即与本公司联络。在发生问题时,若因申请人未立即与本公司连络所导致的损害,除本公司应负之责任外,其余不得归责本公司。

第十六条 禁止转让使用

第十七条 不担保契约

第十八条 同意管辖

本公司和申请人之间,若因本契约内容而产生协商问题时,以_________法院为审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解除处分申请书篇10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职工当事人代表参加调解或仲裁应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章 企业调解

第六条 调解委员会和争议当事人参加调解活动,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对待。

调解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所需活动经费,由企业承担。

第八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检查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

仲裁委员会聘任专(兼)职仲裁员应当遵守条例第十五条和本办法的规定。专(兼)职仲裁员须由取得仲裁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之间发生管辖争议的,可以由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时,可提请共同的上级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受案范围;

(三)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根据;

(四)属于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无隐私行为能力和限制隐私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职工申请仲裁由其法定人代为申诉;没有法定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对仲裁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仲裁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受理条件的,由仲裁委员会或授权仲裁委员会办公作出受理的决定。

(二)仲裁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受理条件的,由仲裁委员会办公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申诉书内容有欠缺,未载明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应当将申诉书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被诉人没有按时或者不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对本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效力的裁决发现有错误时,可以本仲裁委员会讨论;仲裁员发现裁决有错误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也可以本仲裁委员会讨论。

仲裁委员会宣布原裁决书无效后,应当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并应当自组庭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 仲裁费用

第五章 罚 则

(二)采用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挠仲裁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

(五)对仲裁、仲裁参加人、证人及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二)以及造成错案的;

(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第六章 附 则

离婚期间妻子不管孩子怎么处理呢

在离婚期间,一方不管孩子的情况很常见。这对于孩子以及另一方来说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他们可能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孩子是离婚过程中更无辜的一方,他们需要双方的关爱和支持。如何处理离婚期间妻子不管孩子的问题呢?

离婚期间妻子不管孩子怎么处理呢

离婚期间妻子不管孩子怎么处理呢,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另一方应该尽量保持冷静,尽量不要给孩子造成更多的伤害。此外,他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

1、 建立亲子关系

另一方应该尽量加强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他们可以通过增加陪伴时间,一起做家务,一起参加孩子的活动等方式来增进两人之间的亲近感。这样可以帮助孩子感到被关注和被爱,减少他们对母亲不关心的情绪。

2、 提供支持和安慰

另一方应该尽量提供给孩子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他们可以耐心地听孩子倾诉心事,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感受,给予他们情绪上的安慰和支持。这样可以让孩子感到有人在乎和关心他们,减少他们对母亲不关心的痛苦。

3、 寻求专注帮助

如果孩子因为母亲的不关心而出现心理问题,另一方可以考虑寻求专注心理辅导师的帮助。专注的心理辅导师有经验和技能来帮助孩子应对这种困境,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支持。他们可以帮助孩子理解离婚的原因,并提供一些积极的方式来处理情感问题。

离婚期间妻子不管孩子怎么处理呢,上述方法只是其中一些,具体的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重要的是要保持对孩子的关心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母的爱和关爱,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离婚带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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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妻子不管孩子怎么处理呢视频可以是一个帮助另一方的有用资源。制作一个关于如何处理离婚期间妻子不关心孩子的视频,可以为另一方提供更直观的指导和帮助。可以通过展示一些实用技巧和情感支持的方式来启发另一方。

在这个视频中,另一方可以自己的经验和感受,并提供一些建议供其他人参考。他们可以介绍一些技巧,如如何与孩子建立更亲密的关系,如何提供情感上的支持,以及如何寻求专注帮助。通过这些视频,另一方可以给其他人带来一些帮助和启迪,进而帮助更多的家庭应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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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女方不管孩子怎么办是一个紧急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

1、 责任转移

如果妻子不管孩子,另一方可以请求法庭对孩子进行临时监护。这样可以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保证他们的安全和福祉。

2、 在社区寻求帮助

另一方可以向社区组织、朋友或亲寻求支持和帮助。他们可以寻求有关寄养、看护或其他儿福利服务的信息。这样可以确保孩子得到照顾和关爱,减轻另一方的负担。

3、 寻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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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亲照顾: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由亲照顾,则妻子可能是因为不想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而选择放弃孩子。这种情况需要亲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

周杰伦的人民法院小粉丝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除了离婚、财产问题外,子女抚养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点问题。不少母认为孩子是其希望所在,因而为了取得子女抚养权,可谓绞尽脑汁。

离婚了抚养权在女人不管孩子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

谦恭君子

简介 夫妻闹离婚,经常会衍生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其中的一方可能会丢下孩子不管,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对此小编有如下建议 工具/原料 反思 真诚 方法/步骤 1 首先。在离婚期间,妻子如果不管孩子,这对孩子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孩子是婚姻的受害者,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妻子不管孩子。

王珞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一点一点的进步,慢慢的在我们的社会中离婚的比例也越来越多。离婚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个时候,对孩子就有一个不好的影响。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冰冰

YJango

离婚后女方不抚养孩子的,男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男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与否,都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离婚后的孩子日常生活离婚孕妇生孩子怎么办不因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

和文韬

目前来看是应该可以起诉立案的。一般情况下,2岁孩子抚养权应该归女方,但是如果女方一直不出现。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单方起诉离婚,一般受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协商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会判决离婚。

初中的孩子不想上学怎么办

很多初中孩子不想上学可能是因为压力过大,又或者是别的原因!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初中的孩子不想上学怎么办,欢迎阅读!

找出原因、对症下药

有些初中生不想上学是因为父母过高的要求导致,很多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好的前途和发展,所以对孩子的要求严格,报各种各样的兴趣班和补习班,这是父母的良苦用心,但是却不是孩子想要的。

家长过高的期望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压力,时间久了就会产生不想上学的心理,所以想要解决初中生不想上学的的情况,家长就不要过于看重孩子的成绩,只要是孩子努力了不管更后考的怎么样,家长都应该给孩子鼓励。

初中孩子厌学的原因

1、 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发育不成熟,无法很好的应对来自学校和家庭的双重压力。

2、 青少年的学习目标不明确,又缺乏学习动力。久而久之则很容易产生厌学情绪。

解决家庭问题

一部分家长平时因为工作太忙而无暇顾及孩子,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面,还有的家长经常在孩子面前争吵,家庭氛围不和谐。这就会导致孩子精神紧张,在学习上面容易注意力分散,在没有安全感的环境中,渐渐的孩子就对学习没有兴趣,导致不想上学。所以家长要为初中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照顾孩子的情绪。

培养初中生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面对不想上学的孩子,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孩子对学习有了兴趣,那么自然就会爱上学习、主动学习。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将课堂上的知识引用到实际生活里,让初中孩子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慢慢的孩子就会对学习有了兴趣。

另外家长还要培养孩子学习的自信心,让孩子体会到学习成功的乐趣,这样孩子才会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想上学的情绪和心理慢慢才会缓解。

初中孩子不想上学怎么办更好的方法:

了解孩子出现这些异常情况的原因,先找到孩子厌学的主要原因,才能选择有效的沟通方式,防止孩子厌学问题加深,千万不要使用暴力的手段进行教育,这样只会让孩子更加讨厌学习。

2、建立和睦的家庭氛围

父母之间不要吵架,幸福的家庭有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研究表明:在民主、和睦、文明的家庭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孩子,表现出情绪稳定,情感丰富、细腻、性格开朗、团结友爱,有自信心等特征。

3、家长做好榜样

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学习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很多家长在家做低头族,在玩手机,而让孩子好好学习。孩子就会想:凭什么你们玩手机,我要学习?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所以,家长回家以后,要少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多看书,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让孩子感受到学习的快乐。

4、跟孩子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

都说良好的关系可以帮助父母获得成功的教育,关系处理得当那么你就离好的教育不远了。若是与孩子的关系不好,教育相对而言更容易失败。那么建立好的教育与亲子关系,他们的关键在于‘定位’。

5、家长需要作为孩子的“啦啦队”

在人生的舞台,孩子需要自己去努力。父母不能代替孩子,也不该自行安排为孩子裁定一切。这时孩子更需要的就是父母给孩子一种良好的竞技状态的力量。那就是鼓励,父母作为“啦啦队”。

初中孩子不想上学的原因:

1、消极反抗的拖延症

拖延的孩子可能是由于家长在写作业上这件事上,对孩子有着非常严格的控制,孩子本身的教养让他不能对父母做出激烈的反抗,于是就用这种消极的行为去默默反抗父母。

2、压力太大

压力是一个褒义词,适当的压力使人前进,太大的压力只会压垮人。因此,家长需要根据孩子的情况来预测,比如孩子的性格和基础,把握好这个节奏,帮助孩子稳步前进。

3、没有发现学习的乐趣

很多孩子不喜欢学习,主要是觉得学习枯燥无味、没有乐趣,学校老师和父母给的压力大,课程负担又比较重,从学习上得不到成就感和满足感。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学习就变成了不快乐的事情。自然就对学习提不起来兴趣了。

4、强迫阅读

很多时候家长买了很多书本,但是孩子实际上没有阅读,所以有些家长开始急躁便强迫孩子阅读。一个孩子不知道什么是书本,自然不会阅读,也自然不会获得读书的乐趣。家长们应该让孩子坚持读书,并用生动的语言向孩子展示书本的趣味,这样孩子才会喜欢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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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亲子关系裁定:如何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审理经过

原告诉称

原告为支持其协商请求,向本院了下列证据:

1、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身份主体适格;

被告辩称

被告夏某某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不持异议,本院对这些证据予以采纳,并作为定案依据。

本院查明

本院认为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肖某某与被告夏某某之间具有亲子关系。

本案征收协商费200元,由被告夏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江苏省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萍: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025)8357 7160/7280李晓燕

联系:南京建邺区雨润大街99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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